來源: http://sme.moeasmea.gov.tw/SME/modules.php?name=km&file=article&sid=1397











台灣推動文化創意產業對婦女創業之契機與影響--性別角度之思考與檢視(上)


2010-10-20  


作者:徐遵慈(中華經濟研究院台灣WTO中心副研究員)
出處:經濟前瞻第124期,中華經濟研究出版


發展文化創意產業為近年國際間之重要政策趨勢,我國文化創意產業之發展則主要係依據2002年行政院核定之「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2002~2007)」,將「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畫」納入國家長期發展計畫之重點項目。為提供鼓勵措施,相關主管機關對於文化創意產業提出各種輔導及鼓勵措施,根據政府機關對於執行成效之「盤點」,認為其確實達成政策設定之目標。


文化創意產業被認為是適宜女性投入的重要部門,能夠提供女性創業、就業及發揮長才的機會,惟我國婦女創業以中小企業為主,近年婦女成立或主導的中小企業,雖在服務業部門表現良好,但其發展仍面臨共同問題。 根據研究指出,我國女性企業家面臨之共同問題包括:廠商規模偏小,不利進行員工培訓;員工流動頻仍;貸款資訊取得不易等。在文化創意產業之婦女企業家,是否亦面對相同問題,值得探究。


本文旨在針對台灣近年積極推動之文化創意產業,研析其對於婦女提供之經濟機會,並擬參酌亞太經濟合作會議(以下簡稱 APEC )會員體之討論,提供政策建議,俾能提供具有性別敏感度及性別意涵之政策建言,進而對婦女投入文化創意產業發揮更高之政策效益。


APEC推動中小企業與婦女投入文創產業之經驗
基於文化創意產業已成為世界各國拓展貿易的重要領域,APEC近年亦開始討論文化創意產業之發展對於亞太地區經濟發展與繁榮的意義。


APEC近年討論文化創意產業之議題,主要係從貿易與投資自由化、中小企業發展、以及性別與婦女議題的角度與領域,探討推動文化創意產業在經濟及社會發展上之重要性、現有障礙,以及政策方向。APEC將討論聚焦於中小企業發展及婦女議題,主要原因係基於亞太地區從事文化創意產業之企業多屬中小企業,甚或微型企業,其中,婦女與原住民更扮演重要角色,也提供主要的勞動力,因此,尤其需要政府提供良好之發展環境以及協助。


例如,中小企業的重要功能之一,為有效帶動地方經濟發展,以達到平衡城鄉發展差距的目標。 APEC中小企業工作小組(SME Working Group)近年致力推動地方性中小企業及微型企業發展出口貿易,協助具有地方特色的企業拓銷文化產品及服務業出口,成為其中重要的一環。


在中小企業工作小組的努力下,近年來為促進地方繁榮,APEC會員提出之「地方特色產業」逐漸受到各國政府重視,其中,「一鄉一產品」(One Product One Village , OPOV)的發展模式受到APEC各國推崇,包括日本、泰國、台灣等皆提出以「一鄉一產品」(One Town One One product , OTOP)模式,作為其輔導地方特色產業的政策主軸。台灣在APEC中小企業工作小組下提出的OTOP倡議,2007、2008年最新之焦點即在,藉由推動地方特色產業以帶動其經濟發展,因此,具有地方特色之文化創意產業,成為當地推展觀光及地方產業的重要資產。


2006年11月,APEC與OECD聯合在希臘首都雅典舉辦「中小企業進入國際市場障礙調查研討會」(OECD-APEC Global Conference : Removing Barriers to SMEs Access to International Markets),在該研討會中發布一份中小企業進入國際市場障礙調查報告,針對從事於汽車、工程;航太、運輸;農業、食品;創意產業;教育、訓練;能源;環境;財務、商業;健康、生技;資通訊科技(ICT);旅遊、休閒、傳統文化等領域之多國中小企業進行調查。調查結果顯示,在造成中小企業進入國際市場的各項障礙之中,「高額之運輸與保險成本」以及「對於智慧財產權之保護不足」兩項障礙,對於創意產業之影響程度高於對於其他領域之影響程度;至於「提供客戶滿意之價格」、「提供技術服務或售後服務」、「符合出口品質、標準與規格」,以及「食品衛生檢驗檢疫規定之限制」等四項,雖被其他領域中小企業視為嚴重出口障礙的項目,但卻對從事創意產業之中小企業不造成困擾。


在各項障礙事項中,除前述「高額之運輸與保險成本」及「對於智慧財產權之保護不足」外,對從事創意產業之中小企業構成較嚴重之出口障礙者,尚包括「欠缺用以出口的資金」及「不易取得出口及銷售管道」。


上述調查結果雖不能代表所有APEC會員體之共同經驗,卻足以顯示創意產業或文化創意產業對於拓展出口的關切事項實有別於其他產業,例如,對於智慧財產權保護之重視與需要等,因此,有賴政府提出針對其持殊性規劃之鼓勵及輔導措施,才能符合創意產業之需求而對症下藥。


台灣文創產業與婦女創業、就業之關連性分析
在我國經濟發展過程中,婦女一向扮演重要角色,婦女創立之企業及其人力資源,對於經濟發展具有重要章獻。不過,由於婦女創立之企業規模多為中小企業,如何透過政府政策與提供有利之競爭環境,使其能夠穩健成長與茁壯,並成功打入國際市場,為政府近年施政之重要目標與考驗。


拜台灣經濟成長與女性性別角色調整之賜,女性走出「家管」角色與「受雇者」身分,創立企業的情形日益普及。根據經濟部統計,2007年台灣地區可以區分企業負責人性別的企業家數125萬8,678 家中,由女性擔任企業主的企業家數計有44萬3,088家,占所有企業家數比率之35.20%,由男性擔任企業主的企業家數則占所有企業家數比率之64.80%。


如果依企業之規模觀察,2007年所有女性企業主中,屬於中小企業之家數占全部女性企業主家數比率的98.83%,顯示女性擔任企業主的企業絕大多數為中小企業,屬於大型企業者鳳毛麟角。因此,不僅政府推動之中小企業政策對於婦女企業影響甚鉅,政府推動之各種經貿政策,以至於經貿環境,都可能對婦女企業產生重要而直接的影響。


如以產業部門觀察,女性企業主企業無論家數、銷售值及出口值,均以服務業占全體女性企業比率最高,其中,服務業家數占86.08%。


不過,對於文化創意產業而言,因其涵蓋產業範圍極廣,相關資源與法規分散於不同的主管單位,再加上不同之產業(子行業)間之差異性極高,以致於不易參照製造業之學習模型建立其成功營運模式,因此對於女性企業家或文藝工作者而言,更加不易找尋營運有成的模式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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